选摘:对落伍一“反炒作”言论的回复

原帖由 hussif 于 2006-2-19 15:32 发表
请别在炒作了,像这样的米能卖出去当然是好事,但如果卖不出去的话,自己留着用处也不大!
因为你不可能用这个米做什么大站之类的。。。

1、蜘蛛在线把案子最新进展发布在落伍,是因为这里是蜘蛛的大本营,蜘蛛愿意把一切细节与兄弟们分享。

2、媒体要跟踪报道,是因为它们觉得在中国互联网发展史上,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国际域名仲裁案前前后后完全公开给广大网民,他们认为应借此案留些资料给以后类似案件做个完整的参考……

本贴中此类言论,蜘蛛此后不再回复!

谢谢!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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